校長在聘用時,說明朝8晚5,星期六隔週早上開館。但今年的星期六不用開館,反而要參與各科輪流在星期六早上舉行的科會,各老師只需參與任教科目之會議,而我卻要每週出席,作為諮詢角色。請問這是否違反勞工合約或任何協定?請各位有識之士提供意見。 被逼害的同志
this much concern with whether you have any written contract on this terms when you sign, or oral agreement on record btw, if you have enough statistics that show you work more than other teachers a great deal, I think you may ask PTU to help
作為諮詢角色?有冇實用先?是否真的可作諮詢角色?各科老師是否尊重並會聽取你的意見?如果是的話,你可以發揮圖書館主任偉大的功能,理應升職加人工!!只是我相信這類的角色是校長或副校長才能勝任!!! 不過,平心而論,如果圖書館主任參與科會是可以發揮協作的話,是值得的,可跟據你參與各科科會之後的所得的資料,看看那些科目可以有作為的,可合作的,定下一些計劃,和校長商議你的計劃,再據理力爭減少開會. 還有一點,各科科會的議程是否包括: 圖書館科本的圖書的使用情況? 如何推廣善用圖書館資源? 科本閱讀計劃? 拋磚引玉,還望各位高人多多指教!
很感謝你們的火速回應,你們的精神上及技術上的支持,使我能努力再上路,但我肯定還有很多同工仍在水深火熱之中打滾,奈何為兩餐、為供樓才會忍氣吞聲。 說實話,在這年頭,校長們不怕請不到人工作,因此只把老師當成手中一隻棋,不滿嗎?有意見嗎?大可以走! 我校長在上年度就因為一些小事跟我說過這話,你會因此為現況問一句,我們的價值何在? 論年輕,不夠年輕;論曉IT,又不夠來,只有教育理想和熱誠,不中用。這是我一年來的體會,但我只教了十一年,不是還很年輕嗎? 我們對不滿可以做些什麼?
宏觀這個教育制度,制度本身己是千瘡百孔,加上經濟不境,人心惶惶,當權者都可為所欲為,罵所欲罵,最近被校方多方逼害(還陸續有來),無非校長要"挪綵",或要換個聽聽話話的靚女(未婚更佳)﹐起初我也不信一表斯文的知識分子,會如此卑鄙,但經親身體會後,果然”苛政猛於虎”,但想深一層,我們又不是賺他的人工,為何要屈於他的淫威之下?
校長們﹕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基於互相尊重,我們不都是這樣教學生嗎?教育的原則之一,身教重於言教呢! 更何況我們都是教育工作者,真的要逼虎跳牆時,當然兩敗俱傷,受害的又何只我們? 作為圖書館主任的,支持的力量不及其他老師,因其他老師並不明白我們的難處,所以更需要校長的支持與認同,否則又怎可委身於其中? 對不起!各位同工,本人只藉此發洩一下,或許再過一段時間,在報章或傳媒上見到我也不定呢!因我已決定在"公義"面前站穩。
感謝你的支持!詳情已講過很多很多遍,只為求個公道。今天收到了校長的口頭警告信,現在正步署一切。或會先向校董會尋求協助,因我尚對校董會十分尊重,先讓他們去解決問題(家事),如對方仍要攪事,我會再向其他組織申訴,甚致傳媒。還望對學生和家長的影響減至最低。
堅持下去,我相信妳定能討回公道,我也是過來人。不要感到無助,相信在妳的校內一定有人認同和支持妳,只是形勢比人強,他們暫且不敢作聲, "妳是鋼鐵,他是瓷器"!儘叫他放馬過來吧。做了虧心事,他肯定驚得比妳多十倍。